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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过错方如何索赔损失?

发布时间:2024-08-23 阜宁县律师

[导读]: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被认定为无过错方,即该方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或其保险公司索赔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交通事故无过错方如何索赔损失?

在处理此类索赔时,首先需要通过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划分。一旦确认为无过错方,接下来的索赔流程通常涉及收集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票据、维修费用单据等)、计算损失金额,并与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无过错方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赔偿。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具体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现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确定。在事故处理中,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认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等几种情形。赔偿时,一般遵循“按责赔付”的原则,即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来分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作为交通事故中的无过错方,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为了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受害者及时固定证据、明确损失范围,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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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惠开永[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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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阜宁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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