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踝部骨折影响工作,有误工费吗?

发布时间:2024-04-28 阜宁县律师

[导读]:踝部骨折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根据法律,受害者有权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是因伤害导致的收入损失的补偿。

踝部骨折影响工作,有误工费吗?

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一部分,包括在《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所规定。当一个人因事故或伤害(如踝部骨折)不能工作,他/她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其因误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误工费的计算通常基于受害人的实际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以及因伤误工的时间长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也详细规定了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踝部骨折事故中,第三方无过错怎么办?

在踝部骨折事故中,若第三方并无过错,即其行为与受害人的伤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过失行为,则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第三方无需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1. 因果关系的缺失:侵权责任的成立需满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四个要件。如果第三方的行为与受害人的踝部骨折事实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因果联系,即使受害人确实遭受了损害,第三方也不应承担责任。例如,如果第三方当时并未与受害人发生任何接触或互动,或者其行为与受害人受伤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明显不符,那么可以认为第三方与损害后果间无因果关系。

2. 无过失行为:即使第三方的行为与受害人的伤害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如果第三方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过失行为,同样无需承担责任。例如,如果第三方在公共场所正常行走,未违反交通规则或公共场所管理规定,而受害人因自身原因不慎摔倒导致踝部骨折,那么第三方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本条规定,构成侵权责任的基础是行为人有过错,且该过错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第三方无过错的情况下,不符合该条规定的责任承担条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条进一步明确了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当行为人存在过错时,才需对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在第三方无过错的情形下,显然不符合此条规定的责任承担情形。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本条虽然规定了受害人的过失可能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但前提仍然是存在侵权人(即有过错的第三方)。在第三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此条并不适用。在踝部骨折事故中,如果第三方无过错,即其行为与受害人的伤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过失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该第三方无需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踝部骨折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实有权申请误工费。具体金额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收入和误工时间来计算,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收入证明。建议你找专业律师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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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惠开永[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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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阜宁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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