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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什么时候成立?

发布时间:2023-10-31 阜宁县律师

[导读]: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是指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仍驾驶、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或者当事人保险公司可以对肇事逃逸事故进行理赔,但仅限于交强险的范围内。接下来阜宁县律师将为我们带来相关法律问题。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什么时候成立?

  当行为人有下列行为时,肇事逃逸罪成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不负有责任,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醉酒、无证驾驶。报告事故后,未??履行现场等待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告事故情况,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在出院前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逃逸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协商不成或者未经协商支付的赔偿金明显不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且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罪什么时候成立?

肇事逃逸事故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吗?

  保险公司可以赔偿肇事逃逸事故和退保。如果发生肇事逃逸事故和退保,只有交强险可以赔偿,商业险是不会赔偿的。
  首先,对于交通强制保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没有将肇事逃逸事故纳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中,而且《民法典》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机动车投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其次,对于商业保险部分,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交通事故的影响仅在事故发生后延伸,投保人仅对因逃逸行为扩大的损害部分负责。保险公司以肇事逃逸事故为由免除一切赔偿责任,违反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取回汽车?

  肇事逃逸事故中被扣押的车辆的恢复时间一般在三十五天内。因需要收集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确认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被扣押的事故车辆,鉴定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阜宁县律师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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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惠开永[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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